GB 6566-2001室內(nèi)裝飾裝修材料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
1 范圍 本標準規(guī)定了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鐳–226、釷–232、鉀–40放射性比活度的限量和試驗方法。 本標準適用于建造各類建筑物所使用的無機非金屬類建筑材料,包括摻工業(yè)廢渣的建筑材料。 2 術(shù)語和定義 下列術(shù)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 2.1 建筑材料 building materials 本標準中建筑材料是指:用于建造各類建筑物所使用的無機金屬類材料。本標準將建筑材料分為:建筑主體材料和裝修材料。 2.1.1 建筑主體材料 main materials for building 用于建造建筑物主體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。包括:水泥與水泥制品、磚、瓦、混凝土、混凝土預制構(gòu)件、砌塊、墻體保溫材料、工業(yè)廢渣、摻工業(yè)廢渣的建筑材料及各種新型墻體材料等。 2.1.2 裝修材料 decorative materials 用于建筑物室內(nèi)、外飾面用的建筑材料。包括:花崗石、建筑陶瓷、石膏制品、吊頂材料、粉刷材料及其他新型飾面材料等。 2.2 建筑物 building 供人類進行生產(chǎn)、工作、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室內(nèi)空間場所。根據(jù)建筑物用途不同,本標準將建筑物分為民用建筑與工業(yè)建筑兩類。 2.2.1 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 供人類居住、工作、學習、娛樂及購物等建筑物。本標準將民用建筑分為以下兩類:
2.2.2 工業(yè)建筑 industrial building 供人類進行生產(chǎn)活動的建筑物。如生產(chǎn)車間、包裝車間、維修車間和倉庫等。 2.3 內(nèi)照射指數(shù) internal exposure index 本標準中內(nèi)照射指數(shù)是指;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鐳-- – 266的放射性比活度,除以本標準規(guī)定的限量而得的商。 表達式為:IRa=CRa/200 式中: ?。?sub>Ra ——內(nèi)照射指數(shù); CRa ——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鐳 –226的放射性比活度,單位為貝可/千克(Bq·kg-1); 200 ——僅考慮內(nèi)照射情況下,本標準規(guī)定的建筑材料中放射性核素鐳-226的放射性比活度限量,單位為貝可/千克(Bq·kg-1)。 2.4 外照射指數(shù) external exposure index 本標準中外照射指數(shù)是指: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鐳-226、釷-232和鉀–40的放射性比活度分別除以其各自單獨存在時本標準規(guī)定限量而得的商之和。 表達式為:Iγ=CRa/370+CTh/260+CK/4200 式中: Iγ ——外照射指數(shù); ?。?sub>Ra、CTh、CK ——分別為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鐳-226、釷-232和鉀-40和放射性比活度,單位為貝可/千克(Bq·kg-1); 370、260、4200 ——分別為僅考慮外照射情況下,本標準規(guī)定的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鐳-226、釷-232和鉀-40在其各自單獨存在時本標準規(guī)定的限量,單位為貝可/千克(Bq·kg-1)。 2.5 放射性比活度 specific activity 某種核素的放射性比活度是指:物質(zhì)中的某種核放射性活度除以該物質(zhì)的質(zhì)量而得的商。 表達式為:C=A/m 式中: C ——放射性比活度,單位為貝可/ 千克(Bq·kg-1); A ——核素放射性活度,單位為貝可(Bq); m ——物質(zhì)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千克(kg)。 2.6 測量不確定度 uncertainty of measurement 測量不確定度是表征被測量的真值在某一量值范圍內(nèi)的評定,即測量值與實際值偏離程度。 2.7 空心率 hole rate 在本標準中空心率是指:空心建材制品的空心體積與整個空心建材制品體積之比的百分率。 3 要求 3.1 建筑主體材料 當建筑主體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鐳-226、釷-232、鉀-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時滿足IRa≤1.0和Iγ≤1.0時,其產(chǎn)銷與使用范圍不受限制。 對于空心率大于25%的建筑主體材料,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鐳-226、釷-232、鉀-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時滿足IRa≤1.0和Iγ≤1.3時,其產(chǎn)銷與使用范圍不受限制。 3.2 裝修材料 本標準根據(jù)裝修材料放射性水平大小劃分為以下三類: 3.2.1 A類裝修材料 裝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鐳-226、釷-232、鉀-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時滿足IRa≤1.0和Iγ≤1.3要求的為A類裝修材料。A類裝修材料產(chǎn)銷與使用范圍不受限制。 3.2.2 B類裝修材料 不滿足A類裝修材料要求但同時滿足IRa≤1.3和Iγ≤1.9要求的為B類裝修材料。B類裝修材料不可用于1類民用建筑的內(nèi)飾面,但可用于1類民用建筑的外飾面及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內(nèi)、外飾面。 3.2.3 C類裝修材料 不滿足A、B類裝修材料要求但滿足Iγ≤2.8要求的為C類裝修材料。C類裝修材料只可用于建筑物的外飾面及室外其他用途。 3.2.4 Iγ>2.8的花崗石只可用于碑石、海堤、橋墩等人很少涉及到的地方。 4 試驗方法 4.1 儀器 低本底多道r能譜儀。 4.2 取樣與制樣 4.2.1 取樣 隨機抽取樣品兩份,每份不少于3 kg。一份密封保存,另一份作為檢驗樣品。 4.2.2 制樣 將檢驗樣品破碎,磨細至粒徑不大于0.16 mm。將其放入與標準品幾何形態(tài)一致的樣品盒中,稱重(**至1g)、密封、等測。 4.3 測量 當檢驗樣品中天然放射性衰變鏈基本達到平衡后,在與標準樣品測量條件相同情況下,采用低本底多道r能譜儀對其進行鐳-226、釷-232和鉀-40比活度測量。 4.4 測量不確定度的要求 當樣品中鐳-226、釷-232和鉀-40放射性比活度之和大于37Bq·kg-1時,本標準規(guī)定的試驗方法要求測量不確定度(擴展因子K=1)不大于20%。 5 檢驗規(guī)則 5.1 本標準所列鐳-226、釷-232和鉀-40的放射性比活度均為型式檢驗項目。 5.1.1 在正常生產(chǎn)情況下,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型式檢驗。 5.1.2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隨時進行型式檢驗:
5.2 檢驗結(jié)果的判定 5.2.1 建筑主體材料檢驗結(jié)果滿足3.1條時,判為合格。 5.2.2 裝修材料檢驗結(jié)果按3.2條進行分類判定。 6 其他要求 6.1 使用廢渣生產(chǎn)建筑材料產(chǎn)品時,其產(chǎn)品放射性水平應滿足本標準要求。 6.2 當企業(yè)生產(chǎn)更換原料來源或配比時,必須預先進行放射性核素比活度檢驗,以保證產(chǎn)品滿足本標準要求。 6.3 花崗石礦床勘查時,必須用本標準中規(guī)定的裝修材料分類控制值對花崗石礦床進行放射性水平的預評價。 6.4 裝修材料生產(chǎn)企業(yè)按照本標準3.2條要求,在其產(chǎn)品包裝或說明書中注明其放射性水平類別。 6.5 各企業(yè)進行產(chǎn)品銷售時,應持具有資質(zhì)的檢測機構(gòu)出具的,符合本標準規(guī)定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檢驗報告。 6.6 在天放射性本底較高地區(qū),單純利用當?shù)卦牧仙a(chǎn)的建筑材料產(chǎn)品,只要其放射性比活度不大于當?shù)氐乇硗寥乐邢鄳烊环派湫院怂仄骄镜姿降?,可限在本地區(qū)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