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害性物質(zhì)限制指令(英語: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2002/95/EC,縮寫RoHS)是歐洲聯(lián)盟在2003年2月所通過的一項環(huán)保指令(但并非法律),定于2006年7月1日起生效,主要規(guī)范電子產(chǎn)品的材料及工藝標(biāo)準(zhǔn)。
規(guī)范對象
RoHS的規(guī)范對象為工作電壓小于1000V AC或1500V DC的設(shè)備,分別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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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家用電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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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家用電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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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技術(shù)及電信通訊設(shè)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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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性耐久設(shè)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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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明設(shè)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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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機與電子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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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具、休閑與運動設(shè)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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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(yī)療機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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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(jiān)視、控制設(shè)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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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動販賣機
這幾類產(chǎn)品在制造時不得使用到下列六種化學(xué)物質(zhì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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鉛(P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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汞(H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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鎘(Cd)*大允許含量為0.01% (100pp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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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價鉻(CrV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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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溴聯(lián)苯(PB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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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溴二苯醚(PBDE),*大允許含量為0.1%(1000ppm)。
其中后兩者通常用為阻燃劑之用。傳統(tǒng)的生產(chǎn)過程中,鉛用于粘接芯片和板的小型焊接球。現(xiàn)在的無鉛技術(shù)不再需要用鉛,被錫、銀和銅的合金取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