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飲料通則》中指出,果汁飲料中的果汁(漿)含量要大于等于10%,果肉飲料中的果漿含量不得低于20%,水果飲料中的果汁含量需在5~10%。果汁或果汁飲料中果汁含量越高,意味著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就越高,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通常用折光計測算所得的“折光度”來表達,所以企業(yè)生產中會參考折光度這項指標。
專家指出,目前中國的果汁行業(yè)除濃縮橙汁、橙汁及橙汁飲料果汁含量的測定有國家標準外,其他水果濃縮汁、果汁和果汁飲料果汁含量測定均沒有國家標準,果汁企業(yè)均們是根據自己工廠制定的標準進行生產。即便是同一企業(yè),在生產不同規(guī)格的同一種果汁產品時所制定的“標準折光度”也不一樣。例如,有的企業(yè)在生產100%純蘋果汁時,內定按“標準折光度”10%的數值進行配料;而在生產蘋果汁飲料時,則內定按“標準折光度”8%的數值進行配料。
因此,果汁飲料包裝背后的果汁含量大部分并不具備真正的參考價值。而目前在零售環(huán)節(jié),一瓶果汁飲料的價格都會按照果汁含量上漲,含量不小于20%的一瓶500ml的果汁飲料都要賣到五六塊錢。但很可能事實上,這瓶果汁飲料的果汁含量并沒有達到20%,差價中間利潤的暴利或也由此出現(xiàn)。
標準的缺失,果汁含量的數據淪為擺設,有行業(yè)人士疾呼希望盡早結束虛假數據的情況,同時果汁檢測標準也急需出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