鑄造分析儀材料的取樣方法
1、鑄造分析儀分析鋼的化學成分熔煉鋼分線盒產品分析的試樣,必須在鋼液或鋼材具有代表性的部位采取。試樣應均勻一致,能充分代表每一熔煉號(或每一罐)或每批鋼材的化學成分,并應具有足夠的數量,以滿足全部分析要求。
2、鑄造分析儀化學分析用試樣樣屑可以鉆取。刨取,或用某些工具機制取。樣屑應粉碎并混合均勻。制樣取屑時,不能用水、油或其他潤滑劑,并應去除表面氧化鐵皮和臟物。產品鋼材還應去除脫碳層、滲碳層、涂層、鍍層金屬或其他外來物質。
3、當用鉆頭采取試樣樣屑時,對熔煉分析或小斷面鋼材產品分析,鉆頭直徑應盡可能的大,至少不少于6mm;打斷面鋼材產品分析,鉆頭直徑不應小于12mm。
4、供鑄造分析儀分析用的試樣樣塊。使用前應根據分析儀器的要求適當地予以磨平或拋光。